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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市医保合并后相关问题的公告

2022年07月14日 09:38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移交西安市属地管理的要求,现阶段省市医保合并及转入国家医保平台工作已基本完成,有关西安市医疗保险的相关
政策公告如下:

    1.全校事业编参保人员参加西安市医疗保险的险种有: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二次报销)、 生育保险、医疗照顾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定额补助,发生相关费用后所有险种都在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完成结算。

    2.有关省市医保合并后相关政策,参保人员可微信关注公众号“西安市医保中心官方服务号”或公众号“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也可登录校医院网站职工医保栏及时获取和了解更多更新的政策。

   3.参保人员自2022 年1 月1 日起享受生育保险,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挂账结算,因年初系统转换转网期间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挂账的,请在发生费用之日起10 个月内将相关材料交至校医保办,医保办将材料转交市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4.慢性病申请需个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申请办理,需注意的是只能在就诊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不接收其他医院相关就医材料。

  5.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需要个人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及政策在微信公众号“西安市医保中心官方服务号”上可查询。原来在省医保申请过异地就医的人员,备案继续有效,不需要再重复办理。   

    因国家医保平台暂不稳定,本年度个人费基数目前还未审核变更,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要求暂时按上年度个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及个人账户划拨,待平台稳定后个人缴费基数审核完成后进行补缴及个人账户的多退少补。
   校医保办联系人:朱叶 电话83208313
                      

    校医保办
    2022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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