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退休职工逝世后,原则上以家属为主第一时间与殡仪馆(西安市殡仪馆服务电话96744)联系落实逝者遗体运送、火化等相关事宜;特殊情况,离退休工作处和原工作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二、逝者家属应及时告知离退休工作处,电话83208141,并及时提供死亡证明用于备案;离退休工作处通知人力资源部、逝者离退休前工作部门。
离休干部去世,离退休工作处24小时内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逝者家属代表与逝者原工作部门及离退处等部门协商逝者丧事及善后事宜。
1、人力资源部、逝者原工作部门及离退休工作处应在火化前前往家中吊唁慰问;
2、人力资源部负责介绍丧葬费抚恤金相关政策规定;
3、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撰写张贴讣告、公告;
4、是否举办遗体告别仪式应尊重家属意愿,如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联系用车,原工作部门负责撰写逝者生平简介;
5、遗体告别仪式上,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主持仪式,原工作部门负责人介绍生平简介,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参加。
四、丧事办理结束后,家属持逝者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复印件各两份到人力资源部(也可由离退休工作处转交)申请办理丧葬费、抚恤金等手续,待手续流程办理完成后,通知家属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领取手续,在财务处一并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等。
五、领取逝者丧葬费、抚恤金时,原则上所有逝者合法遗产继承人都应出席,如有遗产继承人因事不能出席,需提交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多个委托人,可提交一份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和多个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一:丧葬补助、抚恤金领取委托书样表)。
六、如逝者医保卡有余额,委托代理人请持死亡证明到学校校医院办理申请医保卡余额退款手续,待手续流程完成后,直接转入委托代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七、未尽事宜,家属应及时与逝者原工作部门或离退休工作处联系。
附件一:
丧葬补助、抚恤金领取委托书
姓名: ,身份证码: ,
于 年 月 日去世。
经所有亲属协商一致,决定委托 全权办理并领取有关丧葬补助、抚恤金等。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与去世人关系: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户主姓名:
开 户 行:
以上内容,各委托人均确认无误,且无遗漏的亲属。各委托人姓名(签名并按手印):
父母(或抚养人):
配偶:
子女:
其他:
后附:被委托人及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放在一页,一人一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