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同志:
按照离退休党委工作安排,本年度“正能量之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本年度“正能量之星”包括“学习之星”和“文体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倡导“全民终身学习”理念,引导离退休老同志开展“终身学习”活动,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不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评选活动。
二
评选范围
全体离退休老同志
三
评选时间
2023年11月24日——11月29日
四
推荐方式
推荐方式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各党支部、各楼长、各协会)两种形式。推荐材料中需标明推荐类型;事迹内容原则上不超过200字。
五
推荐组织和名额
“学习之星”推选由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东院、西院各党支部可推荐3名、西工新苑各党支部推荐2名;:“文体之星”推选由离退休教职工各文体协会组织开展,具体名额见评选条件。
六
评选条件
“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注重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自觉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相统一;
3、主动践行“终身学习”和“文化养老”理念,坚持长期学习,注重学以致用,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丰富日常生活;
4、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在组织学习、征文征稿活动中表现积极,老同志认可度高。
“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1.全年常态化组织开展群团性活动的协会具备申报条件;
2.在协会中弘扬正能量热心组织或发挥骨干作用的协会负责人及成员;
3.乒乓球、合唱队、舞蹈、模特队等规模较大的协会限报2人;柔力球、门球、京剧社、书画、摄影、葫芦丝等规模较小的协会限报1人;
4.在民主推荐及协会评议的基础上,由协会负责人汇总后统一申报。
各党支部书记、协会负责人要充分发扬民主,推选过程公开公正,切实将引领“正能量”、发挥带头作用的老同志推选出来。推荐名单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的形式提交,并于11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材料交至离退休处办公室 。联系人:渠继生,联系电话:83208120。
离退休党委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