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退休人员:
接校医院通知,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陕人社函[2017]331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便参保职工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依据《关于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199号)文件精神,决定自2017年5月起,省级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8元),由省财政或参保单位代扣代缴改为由省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个人医保账户直接扣缴(包括退休人员)。为了不增加退休人员负担,学校决定给退休人员每月校内生活补贴由原来的280元增加到288元。
特此通知
离 退 处
2017年5月18日